2021年12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的公告。
《目录》共淘汰22项施工工艺、施工设备和工程材料,其中,有碱速凝剂被禁止在房屋建筑工程中使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业单位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可替代的工艺、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目录》中所列名称。《目录》中列出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范围,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不适用于限额以下工程、临时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