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以【2024年第17号】文件发布公告,明确JC/T 475-2004(2024)《混凝土防冻剂》标准继续有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混凝土外加剂分会秘书处整理了会员朋友提出的几个问题逐一解答。
一、《混凝土防冻剂》标准的发展历程
(一)1992年,《混凝土防冻剂》标准首次发布,标准号为JC 475-1992,为混凝土防冻剂的生产和使用提供了初步规范。
(二)1996年,该标准通过第一次复审,标准号变更为JC 475-1992(1996),对标准进行了适应性调整。
(三)2004年,第一次修订,标准号更新为JC 475-2004,进一步完善了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四)2017年,标准转为推荐性标准,标准号变为JC/T 475-2004,适应了标准化管理体制的改革。
(五)2024年,通过第二次复审,标准号确定为JC/T 475-2004(2024),确定标准目前仍然适用。
二、《混凝土防冻剂》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变化解读
在2017年11月之前,依据JC 475-2004《混凝土防冻剂》,标准表2中的第3、5、6、7、8、9项为强制性条款。在生产、检验等环节,这些条款必须严格执行。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对掺防冻剂混凝土性能进行检验时,混凝土的含气量、抗压强度比、28天收缩率比、渗透高度比、50次冻融强度损失率比、对钢筋锈蚀作用等6个性能指标都必须满足标准规定值。
2017年11月4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自2017年11月起,原标准JC 475-2004自动转为推荐性标准JC/T 475-2004,标准全文不再设有强制性条款。相关企业和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混凝土外加剂中涉及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被纳入强制性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安全技术规范》。该标准目前正处于报批阶段,后续发布实施后,将为混凝土外加剂(包括混凝土防冻剂)的安全使用等提供强制约束。
三、《混凝土防冻剂》标准中的抗压强度比计算公式解读
JC/T 475-2004(2024)《混凝土防冻剂》标准表2第5项抗压强度比,包括R28、R-7、R-7+28、R-7+56等4个指标,试验方法见第6.2.4条。
第6.2.4.1款,详细规定了振动、预养、负温养护(冰箱或冰室内)、脱模、正温养护(标准养护室内)等环节中对操作时间和环境温度的要求,检验时应严格执行这些要求。
第6.2.4.2款给出了抗压强度比的计算公式。
R28:指受检标养混凝土与基准混凝土标养28天的抗压强度之比(%);
R-7:指受检负温混凝土负温养护7d的抗压强度与基准混凝土标养28d抗压强度之比(%);
R-7+28:指受检负温混凝土在规定温度下负温养护7d再转标准养护28d的抗压强度与基准混凝土标养28d抗压强度之比(%);
R-7+56:指受检负温混凝土在规定温度下负温养护7d再转标准养护56d的抗压强度与基准混凝土标养28d抗压强度之比(%)。
需要特别注意公式中每个符号的具体含义,尤其是下标数字,它并非指混凝土试件的龄期(混凝土从加水开始到其强度达到预定要求所经历的时间),而是指混凝土试件经历不同养护的时长。例如:下标的“-7”表示在负温下养护7天,此时实际龄期为7d;下标的“-7+28”表示在负温养护7天再转正温养护28天,此时实际龄期为35d。